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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不贪为宝
《左传·襄公十五年》有一则小故事:宋人或得玉,献诸子罕。子罕弗受。献玉者曰:“以示玉人,玉人以为宝也,故敢献之。”子罕曰:“我以不贪为宝,尔以玉为宝,若以与我,皆丧宝也,不若人有其宝。”
人与人不一样,每个人之“所宝”也不尽相同。世人多以金银珠玉为宝,而子罕以不贪为宝。所谓“心有至宝不受物役。”对于为官从政者而言,如子罕般以不贪为宝更有借鉴意义,能在形形色色的诱惑中,守住一方净土、保持清白本色,让人生之路行稳致远。
不贪乃避祸之宝。明代,云南大理知府毛德祯卸任还乡之时,行囊中除了简单衣物之外,只有几箱旧书和一对作为压舱石的功德石。途中遇到一伙盗贼,打听到船上是个衣锦还乡的官员,便扣船行窃,却搜不出任何金银财宝,只有两个大石鼓。盗贼不甘心,又砸碎石鼓,依然不见财宝,这才相信遇到了一个真正的清官,不仅深表歉意,还以礼相待,选取当地上好的青石,请巧匠仿制一对大小形状一样的石鼓,以补其阙。毛德祯为官清廉,两袖清风,其高风亮节不仅避免了一场灾祸,还感染教育了盗贼。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”用合法手段取得的财富,可以给人带来幸福和快乐,而贪恋不义之财则往往招致灾祸。对此,我们不可不察。
不贪乃修身之宝。唐代诗人白居易在杭州任刺史期间,兴湖筑堤,引水灌田,植树成荫,做了不少好事,深受当地百姓爱戴,离任时,仅带走两块天竺山的石头作为纪念。他对此反思道:“此抵有千金,无乃伤清白。”如此严于律己、不耽私欲的品格,着实令人叹服。修齐治平,修身为先,而修身又以清廉为要。若守不住清廉的底线,就构筑不起伟岸的人格,更遑论治国平天下。遏制贪欲,保持清廉,不仅要“慎始”,守好自己的“人之初”“官之初”,而且要“慎微”,在小事小节上严格把关,不碰底线、不破防线。只有这样,才能修身养德,洁身自好,防止“白袍点墨”。
不贪乃传家之宝。北宋名臣司马光门风高洁,为保持家风不坠,亲自撰作《家范》,按照家庭成员的不同身份,引经据典,一一制定行为规则,其要义崇尚“家行隆美”,信守清白家风,不贪意外之财,不谋身外之利。居家正,居官方能正。拒绝贪婪,清廉自守,可纯正家风、涵养正气,使之成为绵延不断的精神血脉,成为代代相传的精神力量。
有这样一则寓言:面对一座丰收的葡萄园,猴子垂涎欲滴。可是葡萄园被栅栏围着,左试右试都钻不进去。猴子便想到了一个办法,它让自己饿着,直到能够钻进去。进去后,猴子不懂得节制,把肚皮吃得圆滚滚的。可是问题又来了,它出不来了。没办法,猴子只能再把自己饿回到原来的样子。
猴子贪心的危害,只是让自己多折腾一下而已。人就不一样了,特别是掌握了公权力的党员干部如果起了贪心,不仅伤及自身和家人,还会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。因此,党员领导干部要崇廉戒贪。把物欲变淡,把人生真正的价值和意义想明白,就会目光远大,心灵沉静,经得住诱惑,进而把心思用在党和人民的事业上。(向贤彪)







